Saturday, May 14, 2011

珍惜,臻希!

星洲日報/城人小說‧文:雨文雨方‧2011.05.11

珍惜,臻希!


夜深一點,路上行人寥寥。
偶而有幾輛高速的汽車呼嘯而過,在這夜闌人靜的夜晚揚起一陣風塵,渾然不如白天時的喧嘩吵雜。雖然在某一些特定的區域,夜生活的群族仍然活躍;然而多數的住宅區域,作息正常的人群早已進入夢鄉。


把車停放好,臻希拉緊身上的棉外套,快步走到人行道上,仰頭打量著一棟公寓,因為與她從高中相戀至今7年的阿哲就住在A棟九樓。
坦白說,連臻希自己也不曉得為何半夜不睡覺,跑到阿哲的家樓下做甚麼。從公司回來後,眼皮就已經不停的跳動,似乎暗示即將有事情發生,所以人也變得不安起來。這個時候,當然想找男朋友撫慰一下,就算是撒嬌一下、小哭一下也好。
可是來到他家樓下,她又遲疑了,從口袋掏出的手機又放回去。
聽說他公司最近接了一個大案子,或許不在家還在工作室裡通宵。
“唉!還是算了。”在人行道的公共椅子坐下來吹吹風看看星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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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當準備離開之際,身後的公寓玄關突然傳來輕輕的交談聲,鐵門也吱吱嘎嘎地打開。臻希反射性地轉過頭一望,卻就此僵住。
“哲,你答應我的咯,那我先走了。”一身粉紅色的玲瓏身影步出門外,她有著巴掌般小的秀麗臉孔及長及腰的直發。仔細一看,臻希認出這個女子是阿哲的初戀女友小韶。然而真正教她吃驚的,卻是跟隨著小韶身後的男子。
“對不起,我還要趕工,不送你了。”阿哲溫柔的聲音飄進我的雙耳,不斷回響。接下來,他們再說甚麼臻希已無心去聽,只看見小韶在阿哲的臉上啄一下便乘德士離開。
他們為甚麼會在一起?他們舊情複熾了嗎?數不清的問號在臻希的腦袋開炮,轟得她無法接受眼前所見所聞。人們不是常說最難忘的情人不就是初戀情人嗎?當年阿哲和小韶本來交往得好好的,不料小韶卻突然提出分手,跟隨家人去美國留學,一直都沒回來過大馬。
他們分手幾年後,臻希才和阿哲在一起的。臻希明白他對那段初戀印象深刻,深刻到抽屜裡還會匿藏著她的照片。臻希是個深明大義的女孩,所以對阿哲的往事,從來不概就裡。
臻希實在很想沖上前去問個清楚,然後大力地賞兩人一巴掌。可是手未伸出去,身體卻不聽使喚地往反方向而去,因為她害怕知道事情的真相會崩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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臻希把臉貼在方向盤上,哩數表上反映出一張清瘦的臉頰,任由淚水爬滿整臉,深黑的眸子像一潭死水,空洞而無情。
“7年了,我們在一起7年了……”
往事一幕幕,如剪接好的片斷,持續地播放於她的眼前。
這些年來,由於工作的關係,阿哲經常有機接觸許多模特兒,臻希雖然看盡這些紅粉花蝶在阿哲身邊圍繞,可是臻希就是傻傻地被阿哲的甜言蜜語哄得死心塌地,整個生活中心都以阿哲為主。可是這一次呢?眼見為憑,證據確鑿,劇情又該如何發展下去呢?
“姐,你舍得放棄7年的感情了嗎?你放了全部的心機,卻得不到回報,你甘心嗎?”妹妹臻愛一邊幫忙收拾行李,一邊試探地問。
臻希苦笑的回應,可是手邊的衣服還是往行李箱塞去。
“是很不甘心,就是這份執著,讓我痛苦了好久。”
沒錯,當雙手緊握的感情像細砂流泄指外時,還是得放手。
就算現在勉強自己強作不知,還是不能保證阿哲的心永遠不變。於是臻希生平下了最大的決心,放開阿哲,也等同於放過自己。就這樣,臻希接受公司的推薦到日本去進修兩年,徹徹底底地從阿哲的身邊消失。
在臨上飛機前,臻希用手機傳了最後一封簡訊給阿哲:“我決定做回讓人值得珍惜的女人了,就如同爺爺替我取名“珍惜”的諧音“臻希”一樣。我們分手吧。”
她終於能夠不必再自欺欺人的謊言裡委屈自己的情,為難自己的心了。